10.3969/j.issn.1009-6728.2005.01.009
学术之盛需要学派之争
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导致价值观的多样性,价值观的多样性又导致刑法人对刑法及其适用具有千差万别的结论.然而,为了实现刑法的安定性,为了实现学术创新,刑法学界应当在不同的结论之间展开相互的争论和批评.为了使这种争论和批评体系化、持久化,为了促进学术自由和学术繁荣昌盛,我国刑法学界应当开展学派之争,从而克服当前盛行的、没有理论根基、没有基本立场的低水平争论.
刑法、刑法理论、学派之争、学术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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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G1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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