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4.02.013
罪刑法定与自由裁量权
以贝卡利亚为代表的刑事古典学派采用严格规则主义,确定了绝对罪刑法定主义原则,即以立法权限制司法权,法官没有任何权力创制、解释和修改法律,也没有任何的自由裁量权.以菲利为代表的刑事实证学派确定的是相对罪刑法定主义原则,即主张扩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贬低成文法典的意义.这两大派别的斗争,不仅在不同国度和不同时期反映出不同的特点,而且还将一直持续下去.
罪刑法定、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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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0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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