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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6728.2003.04.013

美国形象权法研究

引用
@@ 一引言 形象权是指人们对自己的身份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权利.[1]其中的身份,包括人的姓名、肖像等等.其中的使用,包括自己的商业性使用和许可他人的商业性使用,如许可他人在商品上或广告上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肖像等等.未经许可而商业性地使用他人的身份,就是对他人形象权的侵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此相应,保护形象权的法律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美国、使用、商业性、形象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许可、身份、姓名、肖像、竞争行为、组成、商品、权利、侵犯、广告、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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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D92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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