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728.2002.03.010
民法典(专家意见稿)知识产权篇第一章逐条论述
@@ 前言
全国人大法工委2002年1月11日会上,确定由我主持起草中国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篇.我确实感到这是一个难题.因为世界上除了意大利不成功的经验之外,现有的稍有影响的民法典,均没有把知识产权纳入.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的华盛顿会议上,各国与会专家在"知识产权不纳入民法典"这一点上,已经达成了共识.如今我们要突破这一共识,在理论上及立法技术上均可能有一些风险.所以,在征求国内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的起草与修改,仍旧采取十分谨慎的步骤.一般条文,至少要有外国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法的一个立法例;有一些不同意见的条文,则至少要有国际公约中一例或者外国影响较大的知识产权法中的五个以上的立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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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D92
200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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