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的洞庭湖水污染治理体系构建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他提出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一科学论断,对于洞庭湖水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中,"大保护"是前提,包括: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控治理水污染、维护修复水生态;"共抓"是方法,包括: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发展是目标,包括:发展是不搞破坏性开发、发展是科学发展有序发展、发展是高质量发展;治理是关键,包括:增强政府保障作用、增强企业自律作用、增强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作用.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洞庭湖、水污染、治理体系
D26(党的建设)
湖南省智库专项课题"洞庭湖生态修复与污染防治科技创新及政策支持研究"项目编号:18ZWC05
2020-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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