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605.2008.03.026
董事会独立性的比较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由于股权结构中一股独大,管理者几乎直接把持整个公司.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需要有一个独立性的董事会.董事会独立性可以以董事会的构成、独立董事的提名、公司的领导结构、董事会次级委员会的设立这四个因素来衡量.德国、英国、美国、日本、韩国及中国香港加强董事会独立性的具体制度设计,是公司治理规范的典型,对我国的董事会治理有重要的借鉴参考价值.
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治理
C93(管理学)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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