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5X.2021.10.002
健全省级党内法规制定权制度研究
省级党内法规制定权是最低层级的党内法规制定权,在党内法规制定体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从实践来看,省级党内法规制定权还存在制定主体范围不清及其权限划分不明、"再授权"、制定程序不健全、监督乏力等问题.为此,我们应通过厘清省级党内法规制定主体范围及其权限划分、防范和禁止省级党内法规制定主体"再授权"、健全省级党内法规制定程序、完善省级党内法规制定权监督机制等途径,健全省级党内法规制定权制度,规范省级党内法规制定权行使.
省级;党内法规制定权;制定权限;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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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6(党的建设)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党内法规制定主体范围及其权限研究"HB19FX017
2021-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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