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5X.2015.12.011
基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转移支付优化体系框架
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转移支付的优化不能只考虑基本公共服务,不能仅追求数量上的大体相当,其优化需要正视公共问题的动态复杂性特征,从更多的导向或维度进行考量,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至少应该包括三个维度的指向:一是需求维度应实现公共服务的供需匹配;二是供给维度应保障各地区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最大化;三是社会福利维度应实现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这三个维度作为转移支付优化体系框架的主体构件,既不能顾此失彼,也不应简单地机械叠加,而应根据它们各自的功能和定位加以有机融合,进而构建一个具有空间结构的多层次的优化体系.
治理、转移支付、公共服务、优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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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国家理论)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5CGL05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3M540059
2016-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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