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22.04.00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制假售假犯罪的刑法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打乱了城市的运转秩序,也为一系列制假售假犯罪提供了生存空间.根据制假售假犯罪侵犯领域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侵犯防疫用品类犯罪和侵犯食品安全类犯罪.处于风险之中的社会公众迫切需要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刑法给予回应.传统的刑事应对体系在其间暴露出介入尺度不清晰、侦查效率较低、行刑衔接不够顺畅、刑罚制裁措施有待完善等问题.应以预防性刑法观缓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制假售假犯罪造成的法益侵害与传统治理模式之间的紧张关系,同时将制假售假犯罪的侦查权交给对相应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从犯罪预防角度建议增设资格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假售假、预防性刑法观、行刑衔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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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刑法)
2023-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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