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22.03.007
行政协议效力认定规则研究——以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价值平衡为视角
行政协议作为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市场主体经协商订立的兼具公私属性的特殊合同,既体现了行政机关行使国家公权力的过程,也涉及协议中所约定的不具有公权力属性的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私权利内容.相应地,对行政协议效力的认定,亦需同时适用公法与私法裁判规则,从行政和民事两个维度进行审慎综合考量和判断.
行政协议效力、司法裁判、公权力、私权利、价值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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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2(行政法)
2022-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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