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20.04.020
新时代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践与完善——以山东省滨州市为例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并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出重要部署.由此,一个倚重法律人的时代到来.当前山东省滨州市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也出台了《滨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明确规定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程序等,使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但也面临职能定位不准、运行机制不健全、选聘机制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挑战.因此,需要从明确定位、健全机制、提高认识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政府法律顾问、法治政府、参与
18
D63(国家行政管理)
本文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2019年度科研项目"当前新型政商关系的发展趋势研究";中共滨州市委党校系统十九届四中全会主题研究基金课题"新时代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践与完善"
202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