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2663.2020.01.009

冒用“蚂蚁借呗”获取钱财的刑法学分析

引用
“蚂蚁借呗”等新型支付方式的兴起,为大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实践中冒用他人“蚂蚁借呗”侵财行为的认定较为混乱,有盗窃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之争.主要争议在于“机器”能否被骗、“蚂蚁借呗”资金提供方的法律属性、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等.“蚂蚁借呗”资金提供方可以认为是受骗的机器,其可以成为诈骗罪的对象,“蚂蚁借呗”资金提供方的法律属性是金融机构.因此,冒用“蚂蚁借呗”获取钱财应当定性为贷款诈骗罪.

冒用、金融机构、盗窃罪、诈骗罪、贷款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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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刑法)

2020-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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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672-2663

41-135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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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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