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6.02.011
人民法院上下级关系异化问题研究
法院是社会不可或缺的减震器.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级监督关系,但在实践中法院上下级之间存在一定的异化现象,主要表现在法院系统行政化现象比较严重,业务领导关系变成上下级关系,这为行政干预司法提供了可能性,影响了法官独立审判,破坏了审级监督关系.应通过重视法院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规范党对法院的领导;重构地方司法行政体制;创建新型的法官制度;逐步取消案件请示制度等措施来完善.
法院独立、异化、弊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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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2(司法制度)
2016-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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