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5.02.019
反行政垄断诉讼反思与变革——以实体行为和程序架构为链接
目前学界对反行政垄断诉讼研究较少,随着全国首起反行政垄断诉讼的立案受理以及新《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8款的新增规定,将会引起理论界的极大关注.行政垄断具有较强的行政性、隐蔽性、目的性等特征,加之对抽象行政垄断是否可诉争议较大,使得反行政垄断诉讼呈现立案遭遇瓶颈、抽象行政垄断身处可诉性质疑、联合诉讼遭遇困境、行政垄断调查陷入真空状态等问题.反行政垄断诉讼应定位于以维护客观法秩序为旨的客观诉讼模式,因此,要从实体方面对行政垄断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进而从程序方面对反行政垄断诉讼的诉讼规则重新架构.
行政垄断、例示规定、反行政垄断诉讼、客观诉讼、他益性客观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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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行政法)
2015-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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