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5.01.019
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的新发展——对新《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2款的认识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关于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的规定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是不同的,两者都在原来的“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基础上有所改变,提出了新的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的模式,并针对新形式的实施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原告就被告、跨区域管辖案件、审理跨区域性案件、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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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4(诉讼法)
2015-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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