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5.01.010
暴力索要婚外同居期间给付财物的行为认定
因暴力索要婚外同居期间的给付物而引起的犯罪时有发生,如暴力索要包养费、分手费、青春费等.我国司法实践中常以该类行为缺乏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或者不具有实质性的财产性损害为依据否定侵犯财产罪的成立.然而这一做法仍有可商榷之处,事实上,有些暴力索要给付物的行为主观上已经具有了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也已符合了侵犯财产罪的构成要件.当同一案件中糅合了刑事和民事两种法律关系时,对这种同位并列的法律关系应当采取分别评价的分析路径.
婚外赠与、暴力索要、非法占有目的、侵犯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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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刑法)
2015-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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