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5.01.001
从监狱学到矫正学:一个初步的思考
针对我国目前矫正制度与矫正观念的不足,有必要以“大矫正观”为指导重构矫正制度,改变多头管理、分割、交叉、混乱的状况.矫正制度的变革需要理论的先导,在“大矫正观”的指导下,应当克服监狱学的不足,探索建立统一的矫正学,将监狱学、社区矫正学以及其他矫正制度的构成部分均纳入矫正学的研究范畴.
监狱学、矫正学、矫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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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7(司法制度)
2015-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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