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4.03.022
论惯常居所地法及其法律适用
惯常居所的历史背景、构成要素,惯常居所作为属人法连结因素的优势以及惯常居所法律冲突的原因和解决途径都是需要在实践中厘清的问题.惯常居所地法的发展趋势是与属人法的趋同化.它不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主体能力的确认,而且是对住所地法原则的发展.这一新发展既有利于规范和统一我国的冲突法制度,又有助于解决我国区际属人法的冲突.
惯常居所地法、属人法、中国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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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7(国际法)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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