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4.01.016
搜索引擎商业化运作中的侵权责任研究
搜索引擎只是信息链接通道,不能甄别网络上信息的合法性,原则上无需对因利用搜索引擎而传播的侵权信息承担侵权责任.但就竞价排名服务而言,搜索引擎相当于广告发布者,要承担广告发布者的审核责任.由于其技术特点,又与传统广告媒体侵权责任判断标准不同.
竞价排名、侵权责任、避风港规则、红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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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9(民法)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间接侵权责任研究”项目2013-2C-093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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