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4.01.007
论尊重人权与普世价值的关系
人权的本质特征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要素,即自由和平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人权要素的内容会不断丰富.人权是以主体的人为其立足之本的.作为主体的个人为实现更多更高层次的利益诉求,结成各种不同组织体、甚至国家,赋予这些组织体享有和行使某些人权,是个体人权活动的延伸和能力的提高.“普世价值”是以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的人群共同的利益需求为指向的,其目的是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人的自由、平等和全面发展.本文通过三种人权主体形式及相互关系的分析,对尊重人权与普世价值的关系进行了论证.各种人权组织形式设置的目的是为个人人权服务的,民族国家是人权组织的高级形式,它应当由本民族来决定和行使,我们反对西方借人权干涉他国内政.
尊重人权、集体人权、民族国家、普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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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2(法的理论(法学))
201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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