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3.03.015
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效规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为视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距今已有20年的时间,却从未经过一次修订,这意味着该法中所界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水平。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从上世纪90年代初发展至今,在不断进步的同时,也催生了许多新形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这些新形式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显得捉襟见肘。因此,对该法进行修改已经迫在眉睫。本文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现有的“一般条款”为切入点,阐述了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改的设想,期望对该法的完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效规制有所裨益。
不正当竞争、规制、一般条款、修改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13-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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