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3.01.024
法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正当性
法人精神损害赔偿当取决于民法原则、目的和司法问题之解决,而不仅由单纯的一般概念和法学概念推导决定.民法理论上,民事主体拟制属性和民法公平原则与目的均支持法人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填平补偿法人非财产损害,对法人非财产损害引起的大规模自然人精神损害的补偿都急需法人精神损害赔偿之确定.
法人、精神损害赔偿、民事主体、公平、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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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1(民法)
2013-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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