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3.01.010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若干问题刍议
我国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的实践已经有10余年的时间.但是由于一直缺少法律规定,所以在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调查的过程中,有关调查主体、调查程序、调查报告的撰写等没有统一规范,全国各地做法各异.虽然新《刑事诉讼法》做了明确统一的规范,但对社会调查的细节依然没有规定.因此,围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主体、社会调查程序起点以及社会调查报告的属性进行研究十分必要.
社会调查、社会调查报告、教育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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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2.6(诉讼法)
2013-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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