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1.04.018
“公司社会责任”之涅槃
2005年《公司法》第5条开宗明义让"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社会责任"之精神实质或灵魂是让公司或董事等高管在负有对股东受任义务之同时可以积极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谋利。关于"公司社会责任"之性质虽有多种学说,其不外乎"责任或义务",但均未能解决"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相脱节之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公司社会责任"实已灵魂脱壳,即"责任或义务"之说并不能合理解释和承载"公司社会责任"之精神实质和基本理念。
公司社会责任、道德义务、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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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中国法律)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研究》TJFHO7028的中期成果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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