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1.03.019
失效外观设计进入公有领域的权利限制
当满足一定条件时,同一载体上可能同时存在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当外观设计专利权终止时,并不必然导致其他权利同时也失去效力。失效外观设计要进入公有领域,必须要满足其权利载体上没有附着其他权利或者附着的权利已穷竭。实践中,影响失效外观设计进入公有领域的权利类型主要有著作权、商标权和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权。
失效外观设计、公有领域、著作权、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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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2(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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