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1.03.012
含有劳务因素的受贿行为之探析
受贿罪的本质是权钱交易,其特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国家工作人员收取他人财物是基于劳务的因素,未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不能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收取他人财物含有劳务的因素,未完全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可引入过错推定的方法,并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和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合理认定行为人的受贿数额,进而认定其是否构成受贿罪,应判处什么刑罚。
受贿行为、职务上的便利、劳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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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0.9(国家行政管理)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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