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2663.2011.01.003

论罪犯自我改造的主体性

引用
罪犯的教育改造是双向互动的过程,监狱干警对罪犯所施加的强制性的教育改造内容,只是外部影响因素,罪犯自我改造的主观能动性,才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关键.为此,在罪犯教育改造中,应确立罪犯的主体性地位,充分保护罪犯合法权益,以激励罪犯的自我改造.

教育改造、罪犯自我改造、主体性

9

DF87(司法制度)

2011-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4-1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672-2663

41-1358/Z

9

2011,9(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