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0.03.011
基于和谐社会建设的警务"人本化"思考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警察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根本目标的重要承担者和实践者,在警务改革与实践中必须摒弃传统的物化倾向,坚持"以民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以警为本",激发和调动人民警察队伍的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使警务发展和建设始终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相一致,不断提高警务"人本化"建设水平.
和谐社会、人权、"以民为本"、"以警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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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4(行政法)
201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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