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10.03.010
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
我国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呈现鲜明的政府主导性,引致信息流通不畅和肆意传播的弊端,没有起到通过信息传播提高公众参与度,促进危机解决的危机信息传播目的,甚至延长或加重了危机的过程.应从立法上予以规制,明确严格规范政府的信息发布行为,建立完善媒体、公众参与信息传播的制度,保障个人信息权利.
突发事件、知情权、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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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10-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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