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08.04.024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比较研究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指由政府出资,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在公安、法院等部门值班,免费为当事人即时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代理或其他法律服务的司法救济制度.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目的,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及时、专业、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该制度起源于英国,目前已成为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还处在试点阶段,与国外值班律师制度相比,在提供服务的即时性和无偿性,服务范围和对象的广泛性以及服务类型的多样性等方面有相同之处,但在制度性质、管理体制、服务场所和对象、服务专业类型与分工、服务便捷程度和制度规范程度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国外值班律师制度、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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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诉讼法)
200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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