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08.02.029
论公证邮寄送达催收通知能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实践中,债权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进行邮寄送达催收,并依法给予公证的做法是比较常见的.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该公证邮寄送达催收通知的法律效力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因此,笔者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两种比较常见的学术观点,适用民事诉讼证据中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对公证邮寄送达催收通知能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问题进行相应论述.
公证、邮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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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08-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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