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2663.2007.04.022

休谟问题与自然法

引用
自然法作为一个重要的法理学流派有着重要的和不可或缺的地位,虽然自近代以来就不断遭受实证法学者的责难,但要完全排除自然法的影响也在实践中证明了它的不可能性,实证法名家凯尔森、哈特在其著作中也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比如哈特在他的<法律的概念>中公开地宣称要保留"最小限度的自然法".具有认识论意义的"休谟问题"的提出使我们更深入地接触到自然法的核心,通过"休谟问题"这一线索,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自然法的历史变迁,因此,"休谟问题"是值得我们探索自然法理论的关键一环.

自然法、休谟问题、自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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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O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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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672-2663

41-1358/Z

5

20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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