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06.04.017
论"私法自治"的授权规范性质——一个哈特的次要规则的分析视角
"私法自治"承载着人们对于法治的基本信念.然而,在法律规范层面,"私法自治"却是立法者的产物,是国家干预的体现.私人依据"私法自治"条款只是从立法者那里获得了为自己制定主要规则的权限;私人规则通往法律规则需要经受立法者设定的种种资格考验.法院接受立法的授权,在"私法自治"的实现中既是私人规则能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者和决定者,同时也是法律效力得到确认的私人规则的执行者之一.
私法自治、国家干预、授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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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1(民法)
2007-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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