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06.01.014
定罪中的人身危险性问题研究
我国犯罪论中存在着人身危险性地位的理论争议;通过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世界大多数国家评价犯罪的标准是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而我国犯罪论对犯罪的界定标准是单纯的犯罪行为;因此,建议在我国刑事司法中建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主客观辩证统一的犯罪评价机制.
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犯罪人、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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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2.6(诉讼法)
2006-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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