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05.04.020
恶意诉讼及其救济初探
诉讼是人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但在诉讼的过程中,基于法律制度的残缺和个人不法利益的驱动,一些人恶意提起诉讼,给受害人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害,并且造成国家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还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人们的法律信仰.因此,对于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行为应当予以遏制和惩戒,对恶意诉讼人妨害民事诉讼的,应当采取强制措施;构成民事侵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从而提高恶意诉讼的成本以有效防范恶意诉讼,建立公正、廉洁、高效的诉讼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恶意诉讼、法律救济、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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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7(司法制度)
2006-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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