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05.04.017
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法完善
我国刑法关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存在诸多缺陷,如犯罪主体不明确,处刑较轻,刑种单一,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狭窄,这些缺陷严重影响了该罪作用的发挥.因此,我国刑法应对该罪重新设置,扩大责任主体范围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科学配置刑种,重视罚金刑的适用,实行单位和直接人员双罚制,适度加重处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法缺陷、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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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7(司法制度)
2006-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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