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04.02.020
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探微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始终是破产法学界争论的焦点之一.由于理论界对该问题进行阐述的理论基础不同,产生了不同的理论学说.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的"清算组"本质上属于"职务说"的范畴,但在破产实践中暴露出了很多弊端,新破产法草案应将破产管理人界定为破产企业的信托人,以保证破产管理人的中立性、社会性.
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信托人、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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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1.92(经济法、财政法)
河南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科研项目SKL2002-282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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