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04.02.010
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准入问题探析
市场准入原则是GATS中二个关键性条件,也是成员方履行WTO所规范的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首要义务.法律服务业属于专业服务,中国加入WTO后,应采取谈判方式逐步开放法律服务市场,因此研究法律服务业如何贯彻市场准入原则,以及市场准入的现状、限度和范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服务业、市场准入、程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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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13(司法制度)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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