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04.02.006
论罪犯心理矫治的模式选择
我国监狱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实践中主要有四种模式:发展模式,注重健康导向、平等关系,着眼发展与潜力开发;医疗模式,注重病理导向、医患关系,着眼疾病治疗,重视技术运用;改造模式,注重思想导向、教导关系,着眼监狱安全,重视探测不良思想;全员训导模式,注重心理决定导向、训导关系,着眼全员参与,重视传统经验和日常训练.前两种属于狭义的心理矫治模式,专业性强;后两种属于广义的心理矫治模式,值得提倡和鼓励,但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并且要与专业性的心理矫治工作区别开来.
罪犯心理矫治、发展模式、医疗模式、改造模式、全员训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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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7(司法制度)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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