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03.02.011
论矫正教育中的设施内教育与设施外教育
设施内教育,是矫正机构在矫正设施内主要利用自身的人力、物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对被矫正人员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思想道德教育、矫正教学和心理与行为矫正等活动;设施外教育,是指对违法犯罪后被判刑、收容但不适用监禁等设施内矫正的违法犯罪者,放在社会上进行教育改造的措施.在国内外矫正教育实践中,各国矫正机构都重视将设施内教育与设施外教育相结合,并把它们作为矫正教育的基本方法加以使用.设施内教育与设施外教育相结合,有利于防止"机构化"的消极影响,促进被矫正人员的再社会化;有助于提高刑罚执行的效益;有利于调动社会上最广泛的力量,参与对犯罪的预防和矫正.
矫正教育、设施内教育、设施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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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7(司法制度)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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