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2663.2003.01.010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研究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以外的行政管理行为规则.我国在入世议定书已经承诺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予以公开,因此,加入WTO以后其将成为行政法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然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如性质、调整方式、规范效力等)在行政法学体系中却无系统理论,学界关于规范性文件的诸认识不统一,其在实然方面的规制方式应规范并应具有法律地位.
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源构成、效力等效、规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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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31(行政法)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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