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359.2007.03.023
高校教师聘用合同纠纷法律适用的制度与理念——以教师流失纠纷法律救济为视角
随着高校聘任制改革实践的不断深入,教师聘用合同纠纷增多,纠纷法律适用的关键在于合同性质的认定.在对几类相近合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界分聘用合同与行政合同的三个区分度递进的标准--抽象合同内容、主体适格和签约履约,阐述了聘用合同与雇佣合同产生的时代背景、立法思想、基本特征、法域归属以及法律适用的区别,明确主张聘用合同具有劳动合同的本质特征,并从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化的现实基础、合同理论、合同立法和历史必然等方面,提供了立法、理论与实践的根据.
聘用合同、行政合同、雇佣合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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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中国法律)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06AIG0670229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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