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关系辨——兼论不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责任
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在历史起源、判断标准、适用领域等方面均不相同,二者是互不关联的两个概念.将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混同,甚至以行为能力替代责任能力作为承担民事责任基础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在具体案件中考察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责任能力,重构中国监护人责任制度.
行为能力、责任能力、监护人责任
D913(法学各部门)
2017-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19-123
行为能力、责任能力、监护人责任
D913(法学各部门)
2017-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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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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