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公民社会与国家——重新认识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一词和黑格尔以及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含义完全不同,应该翻译为"公民社会".它介于私人生活领域(市民社会)与国家(政治社会)之间.他所提出的国家是一种广义的国家即政治社会和公民社会的结合体.这种广义的国家概念把文化公共领域作为国家行政控制的一个领域.按照这种国家观,文化领域仅仅具有意识形态的意义,而与理性共识无关.他对于国家和公民社会的这种理解适用于夺取政权和维护政权,而不适用于民主地管理国家.
市民社会、公民社会、葛兰西
B50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课题"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与历史唯物主义06JJD7000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08AZX001
2010-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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