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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2529.2009.01.016

从定性之错到量刑之难——许霆案判决核准生效后的思考

引用
许霆案的判决业经最高法院核准生效,但对许案的理论分歧并未消除.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从原审的无期徒刑到重审时在法定刑以下判处5年有期徒刑,其量刑之难实则源于定性之错.许霆按照正常程序取款完全符合<电子签名法>,相当于传统方式的签字领款,其合法性足以对抗盗窃罪之"秘密窃取".利用电子错误侵占财产的行为应属轻罪,以侵占罪定性有利于罪责刑的平衡.对许霆案的热议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

刑法学、许霆案、利用电子错误、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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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3(刑法)

2009-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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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000-2529

43-1165/C

38

200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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