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03/j.cnki.1671-6124.2020.06.009
教师专业伦理素养:要义、释惑与纾困
教师专业伦理素养是指教师在专业实践中形成的、能够满足教育教学活动中复杂道德需求的能力和品质,它由伦理精神、伦理知识、伦理能力三部分构成.当前,教师专业伦理素养的缺失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原因在于:传统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无法支撑教师的专业伦理素养,规范取向的教师伦理评价规制了教师的专业伦理实践,教师伦理主体角色的湮灭放逐了自身的专业伦理自觉.新时代重塑教师的专业伦理素养,应以教师专业队伍建设的"四德"为旨归,"四有"为目标:以德立身,培育教师的专业伦理精神;以德立学,丰富教师的专业伦理知识;以德施教,发展教师的专业伦理实践能力;以德育德,提升教师的专业伦理反思能力.
教师教育、专业伦理素养、伦理精神、伦理知识、伦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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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51.6(教师与学生)
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资助项目"教育变革中教师角色重构研究"[XJZD2018001;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专业认证背景下师范生教学胜任力的评估与发展研究"[2019SJGLX375
2021-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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