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03/j.cnki.1671-6124.2017.04.013
论教育正义的"善制"与"善治"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试图通过组织良好的制度安排来实现教育正义,然而,一个正义的教育制度,不仅是以善的价值精神为灵魂的制度,而且还是能够流通于现实教育生活、直接成为治理教育现实的制度,善制内在地要求善治.教育行政正义的目的在于实现善的教育治理.裁量是教育行政正义的最后环节,它是面向现实世界的个案正义.裁量正义的实现既需要来自行政法规体系的外在制约,也需要教育行政官员的吏德建设.教育行政人员的美德精神使其在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指导时,仍可以求助于内心的伦理指导准则.
教育正义、教育制度、伦理精神、教育行政正义、裁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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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052(教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XMZ06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项目2015ZSTD007
2017-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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