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到治理:大学章程再定位
建立公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从“政事一体”走向“政事分开”是教育行政发展总体趋势,其核心是落实公办高校办学自主权.随着科层管理模式在现代大学的确立,大学内部治理的关注点从“横向分权”转向“纵向分权”,基层学术组织自治问题凸显.规制大学权力运行是大学章程的主要功用,中国大学章程主要规制学校与基层学术组织之间的关系.作为法人治理的“宪章”,大学章程具有三个特点:从形式上看,大学章程是政府与公办高校签署的行政契约;从内容上看,大学章程既是办学许可证,也是治理委员会和管理层的运行规则;从效力上看,大学章程是法律的延续,对政府、公办高校、理事、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约束力.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必须坚持“依法立章、依章治校”.
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大学制度、大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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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0(高等教育)
教育部委托课题“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26313011
2014-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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