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变革的立法选择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立法创制已陷于僵局,其理论困惑与实践冲突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征收什么(征收客体对象);二是为何征收(征收正当理由);三是如何征收(征收程序机制);四是如何补偿(补偿原则方式);五是非货币补偿保障(安置措施)。结合理论阐释与实践观照,通过多維审视与实证比较分析,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立法根本在于如何衡量农民的土地财产利益,即关乎立法理念的更新,关键在于依法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确保农民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从而需要重构立法框架与创制范式:明晰征地补偿客体,完善公平补偿机制、征地操作流程、利益分配机制、安置保障措施以及失地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维权救济程序等制度体系。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土地财产权、土地增值收益
D922.32(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1YJA820075;清华大学中国农研院招标课题CIRS2013-2-2
2014-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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