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92/j.cnki.cn41-1093/i.2021.05.005
"放管服"视角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修订研究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修订的关键在于兼顾审批制度中"放"的实践要求和实现有效监管,根据"放管服"改革的内涵和价值对中外合作办学制度进行价值引导,强调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以及与《行政许可法》的衔接.为实现有效监管,需要健全准入制度,完善监管链条,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完善退出机制.同时,应凸显政府服务职能,审批放权与保证监管质量齐头并进;调动社会力量,重视市场作用的发挥,培育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必要时设立专门机关全权负责,明确授权,以便更好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活动.
简政放权;放管服;《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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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指导性案例实证研究"19BFX048
2021-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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